近日,省老研所接到中央文明委“全国文明单位”复查合格证书,顺利通过“全国文明单位”复查验收,将继续保留“全国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这是我所继2015年首次获得“全国文明单位”称号以来,再次蝉联这一殊荣。
近年来,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稳步推进,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始终,积极做好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和教育实践,充分发挥省老研所健康普及、服务社会的社会职能,不断完善志愿服务体系,履行社会责任,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活动和文体活动,营造浓厚的单位文化氛围,实现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和常态化。
蝉联“全国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,是对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,省老研所将以此作为新的起点、新的动力,深入巩固扩大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,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建设的层次和内涵,大力营造厚德、务实、和谐、创新的良好氛围,进一步扎实推动各项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