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根据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《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、文明县(市、县城、城区)、文明村镇(社区)、文明单位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(县、区)的通报》(皖文明〔2017〕6号)文件精神,省老研所获得“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这是继获得第九届、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之后的又一殊荣,此前,省老研所还被评为第四届全国文明,目前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也正在积极申报中。
一直以来,省老研所以单位发展为中心,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,明确目标,强化措施,创新载体,落实责任,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,为促进单位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。省老研所表示,将以此为契机,继续坚持与时俱进、齐心协力、奋勇开拓的工作理念,更加持续有效地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,不断开创省老研所工作新局面。